队这种事,如果换成秦歌对贾思语显摆一番,说不准贾思语会大大的替他高兴一下,然后贾思语会觉得自己技不如人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來衬托秦歌的伟大。
结果秦歌首选的人却是蓝色部队老资格的一员,萧雨。
对于在蓝色部队饱受磨练的萧雨來说,加入蓝色部队,也不一定就是一件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已经得到手的,往往不知道珍惜,世人大多如此,这也怪不得萧雨一个人。
“你要想清楚,加入蓝色部队之后,那可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蓝色部队核心成员从沒有退伍一说----只有战死沙场一种死法!”萧雨的目光沒有在秦歌身上停留,反而是看着远处,秦歌猜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
蓝血症的患者,有两点与常人不大一样的地方。第一就是像原先萧雨那样,见不得血,天生就是一个杀戮的机器,这一点在见血之后尤为明显。第二点就是现阶段沒有什么合适的治疗方法,蓝血症患者最多活不过三十五岁。
两点异于常人的地方,更加造就了蓝色部队的煞神称号,这是一群打起仗來不要命的疯子,一个个都秉承着怎么也是个死,不如多杀几个敌人然后战死的想法,一个个都是恨不得天天拉着一个棺材上战场的主。
这样的生活,不知道秦歌这习惯了普通军营生活的汉子能不能适应。
杀戮,不断的杀戮,这就是蓝血症病人加入蓝色部队之后唯一的使命。
以杀止杀,是蓝色部队的不二信条。
谁知道萧雨这句话刚刚说出口,。秦歌的眼里忽然闪烁起來一阵光芒,那是炙热的光芒,好像他原本就十分欣赏这样的生活一般。
“大丈夫马革裹尸,这对我來说算不得什么!”秦歌一字一顿,掷地有声的说道。旋即轻轻的哼起一首歌來:“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泪成双……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华要让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