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秦歌就像西门吹雪一般,不过他吹的不是雪,是枪口淡淡的烟气。
子弹就射在杨黑蛋的脚底下,杨黑蛋被吓呆了,浑身筛糠一般的颤抖。没有人比用过枪的人更明白枪支的巨大伤害力。这一枪就贴着杨黑蛋的脚尖扫过,他那双穿了才五六天的崭新的小牛皮制造的名牌皮鞋,被划出一道焦糊的印记。
萧雨退了一步,把秦歌的身体让在前面。既然你这么喜欢出风头,那这场戏就交给你来演出好了。
“你,你你袭警!你持枪!”杨黑蛋战战兢兢的说着,完全没有想起来自己胯间也是有一把配枪的。但是他没有拿出来,也没想过要拿出来。配枪对于警察们来说,更多的还是展示一种威慑力,子弹的数量,用途,都是要严格登记在案的,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就是落下一个掏出枪来吓唬吓唬犯罪分子的作用了。
不单单是杨黑蛋,白展计,还有那个在一边耀武扬威的单哥,都被这一枪吓得够呛。平时打打杀杀的也就罢了,多数情况是使用棒球棍,甚至铁扳手,自行车链条,最牛叉的时候,也不过人手配备一把西瓜刀,至于动枪什么的,不说天方夜谭,也算是只能听说了。据说单哥单诞的叔叔单志初,他是有一把配枪,以及七八发子弹的,这在道上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牛叉人物了。这是哪?这是华夏国的首府帝京市。这种政治氛围之下,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开枪的,恐怕连单志初也没那个勇气。
或者说,以单志初的身份地位,他已经跳出了用枪解决问题的那个级别。对于单志初来说,有时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足以要人的性命。
比如一个经营洗头房生意的小老板得罪了单志初,单志初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看他有点不顺眼。”
结果第二天那洗头房的小老板就出现在护城河里,已经成了泡的有些肿胀的尸体,法医结论证明乃是失足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