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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气势,让楚臣们都是面露喜色。当真是一支精兵。张松的脸上,也露出了同样的表情。
只有满宠,却依旧是满脸的不信。
骑兵不是讲气势的,只要见过血,战场上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士卒,骑上战马,都有这样的气势。
骑兵的气势不在士卒本身,而是成千上万的战马,所组成的军队,在驰骋,在奔腾,所营造出来的气势。
想想看,数万匹战马在一起奔腾,马蹄声狂乱,那是何等的一种雄壮?
而满宠是北方了,长年累月,都在与骑兵打交道,自然不是会被这种气势所夺。骑兵最精锐的,就是在马背上弯弓射箭。
以及对于马术的技巧。
不是什么气势。
“奔袭。”赵云领兵而来后,没有办法与寇封见礼。于是下令道。
“轰隆。”顿时,整个骑兵全面提速,二千骑兵组成一个尖锥,在这广阔的平原上,开始绕圈。
满宠的面色,当即就变了。
众所周知,骑兵最困难的就是骑士的骑术。在战场上,奔腾起来的骑兵,就保持不住阵型了。
除非是骑术精湛的精锐。
绕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赵云的骑兵,在绕圈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非常完整的阵型。
一直以赵云为首,站在尖端。其余如同三角形的尖锥,超前快速的推进。始终都是如此。
这是骑术到达了一种境界,能够列入天下骑兵精锐之一的象征。
“短短数年?赵云此人,我到是听过,但居然有这么大的能力?”满宠的心中,升起了一股不信,但眼前的事实,却不得不让他相信。
有十发连弩,有如此精锐的骑兵,曹公在北方的优势,正在不断的缩小。即使虎豹骑再精锐,恐怕这差距也不大了。
唯一能占据上风的,可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