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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0 条件(1 / 4)

“首先,贵公司可以拿到T-1的唯一制造和销售权。”张恒第一句话便给李建国吃了一颗定心丸,“而我的要求并不复杂,我希望李叔叔能够通过人脉朝国家药监局建议,尽快让T-1通过审核,最终上市。”

“这个我能做到,我们李氏集团在上面还是有些影响力的。”李建国果断点了点头。

“第二,我希望李叔叔您能动用关系,以我的名义在英属百慕大群岛建立一家离岸公司,当然了,只是让您帮我把手续解决掉,我要有一家从里到外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公司。”

“为什么不在国内?”

“我有我自己的考虑,李叔叔您就说能能不能行吧。”张恒看向对方。

“成。”见到张恒如此说,李建国也不再纠缠,这两件事对于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第三,这种新药的上市,肯定会惊动国家,所以我希望您和贵公司能成为新药的代言人,和国家的交流协商我就不管了,我可以授权给您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至于国家要参股多少,就靠贵公司来协商了。”

“销售股份只给我百分之六十吗?”李建国一脸纠结,他知道,这种药剂的销售股份国家必定会参股,而且一旦参股绝非百分之二三十这么简单,按照惯例,国家至少会参股百分之五十以上。

当然,国家也不会让自己吃亏,以后肯定会有政策倾斜之类的优待,不过如果张恒只给自己百分之六十,那么当国家占去百分之五十后,自己最终的获利只有百分之十。

为什么国家也会参与?因为李建国和张恒都明白,这种跨时代的药剂国家绝不可能允许留在私人手上,必定会横插一脚。

当然了,国家也不可能只给张恒一笔钱然后将药剂的一切权利都收走,否则哪个科学家还敢留在华夏?最多的可能是保留张恒的生产和销售权,但是收走张恒的配方同时收购一部分股份,让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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