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左少阳给他们耐心地解释什么是法人,为什么一个组织可以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他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见他们难以理解,左少阳又拿出衙门的财产来说事,说了半天”杜如晦他们还是不懂,因为古代没有财产登记制度,也没有什么房产证之类的,衙门的东西是皇上的。归于个人,并不存在集体个有这种制度。
家庭财产也是这样”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的家庭财产都是属于家长所有的,也是归于个人。不存在由某个组织享有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所以,尽管左少阳打了很多比方,找了很多例子,说得他口干舌燥,杜淹和杜如晦等人还是一脸茫然。
这也难怪,唐朝商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连做生意都被圈定在固定的东市、西市里,而且进行时间上的限制,对商人也有种种歧视制度”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不可能产生民事法人制度。脑袋里也就更没有法人的概念”也不可能理解和接受这种制度的。左少阳彻底泄气了,他两手一摊,道:“那你们说该怎么办?”
杜淹是不敢luàn说的”这时候生怕惹恼了左少阳”到底是自己的性命要紧”拿出巨额钱财,目的就是这个,不能把主要目的给破坏了。所以瞧着杜如晦,让他拿主意。
杜如晦道:“方才左公子你说的,成立一个基金会对财产进行管理,这个我听懂了,就是让大家一起拿主意”不要独断专行嘛,这没问题,只是,这财产,你说归基金会所有,把田产这些都过户到基金会名下,这就不能理解了,照我说”还是划归一个人名下才行,由他来掌管,这个基金会的人,帮着一起出出主意,群策群力嘛。左少阳苦笑,感情自己前面说的都白费了,本来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委员会管理制,成了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帮着出主意的首长负责制或者说是主人幕僚制。如果连杜如晦这号称神童的超级知识分子都不能理解的这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