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脸上都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大家自由活动吧,中午十一点半还在这个
地方集合,一起去吃异域大餐。”
大家欢快地自行组队,穿着厚厚的棉衣,踩着冰草笨拙地去寻觅自己喜欢的景点,三三两两,指指点点,时而拍照,时而扔两个雪球,欢声笑语飞出来几乎都要被凝结成冰块。
“城市或者山野草林,你们怎么选?”
匡衡跟在几个作者后面,看着远处的雪景,大声问道,众人驻足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我是说,让你们选一个居住的地方,你们选城市还是选这种地方,或者说,城市还是僻静的乡村?”
“乡村贴近自然,空气好,水清,比较适合写作。”有作者回答道。
“而且能避开钢筋混凝土的环绕,入眼青山绿水,容易使人心静。”
柳敬亭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走着,安静地听着,走在一旁的伊水安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怎么说这个问题?”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对自然有份亲近之感,特别是写作者,我记得你之前接受采访时,说自己会选一些偏远的地方写书。”
伊水安微微颔首,道:“或者是个人癖好,心态问题。”
柳敬亭还要说话,却听匡衡道:“我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如何喜欢乡村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在那里居住超过一个月,这种地方适合短居,不适合长住,特别是对上班族来说,缺水,没网,偶尔断电,想买个泡面都要驱车几公里去镇上超市,至于上班就更麻烦了。”
“那个时候,他们就深刻地察觉住在城市里的种种优点,如果说钢筋混凝土太过冰冷的话,可是夜晚接到两旁的路灯,店铺的广告牌散发出的光芒,不也透露着一丝丝温暖吗?”
大家没有就这个话题做深入讨论,对匡衡的话自然也是有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