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暖暖的。这个青年打架很厉害,手中的自行车挥舞的虎虎生风。但是他们的处境还是很不好,因为对面足有数十人,他们很吃亏。
那些混混威胁过那个青年,让那个青年离开,但是那个青年却把那些混混的话当作了放屁,依旧在奋力的打斗。李庆宇彻底感动了,他发誓要和这个青年结为兄弟。实力完全不平均的打斗不断的持续,就在他们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一个黑色的人影出现了,这个人影就如同那夺命的死神。自从这个人加入,对面完全崩溃了,这个人打架很厉害,厉害的让人想不佩服都难。至少李庆宇当时是这样觉得的。大都持续了很久,最终所有的混混都被打跑了。他们三个一同躺在老胡同中仰面看天,一动也不想动。最终他们结拜了,李庆宇是大哥,老二是孙清云,老三是赵定天。
这是一段在血与火中建立的情谊,他们都很高兴,因为有了好兄弟。当得知对方的身世和遭遇之后,他们更是不分彼此,相互扶持,在这个大城市——北京,中国的首都,一同奋斗。再后来……李庆宇不敢再想下去了。他害怕自己会拔出那把剑,割断自己的喉咙。看到这把剑,李庆宇彻底的明白了自己有多可恶,他感觉自己甚至不配用这把剑。古人云:宝剑配英雄。他感觉自己玷污了这把剑。还有一句话叫做英雄爱美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许千惠了。许千惠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善良,但是却被自己伤害了。李庆宇忽然觉得自己猪狗不如,他越是想下去,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他真的后悔了。
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吗?如果有,我愿意花我一半的生命去换,用我另一半的生命去补偿我对不起的人。李庆宇在心中这样想着,但是却觉得自己有些有些可笑了。为什么到现在才醒悟,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做?李庆宇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有些丧心病狂。看看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李庆宇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人总是这个样子,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不过这时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