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诗娜,你要我说多少次才明白,我没点头答应娶你,谁也逼不了我,如果你执意要举行这个婚礼,那就跟鬼结婚去吧。不要再在我面前提什么婚礼的事,记住了。”
“可是封伯伯说——”
“他说什么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启泽,封伯伯要我们结婚,一定有别的用意,这件事你该好好想想才对。”
“那就更不用想了。我封启泽的婚姻,绝对不容许混杂别的用意进去,我要的是纯粹的婚姻,不是你们商业式的联姻。洪诗娜,如果你还想给自己留那么一点点的尊严,那就放弃这场婚姻,不要再来找我,要是把我惹怒了,这个后果你承担不起。”封启泽严厉的警告洪诗娜,对于她这种不要脸的缠人功夫,还真是觉得恶心。
如果她是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或许他还能理解她的缠人,她的无耻。但她不是,她是洪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受过高等的教育,然而她跟那些普通的女孩一点区别都没有,甚至比那些普通女孩还要恶心。
这种女人,看了就讨厌。
“启泽,你这样跟封伯伯作对,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他现在还没对你封杀,你自然可以说得很神气,但是你如果惹怒了封伯伯,在这里只怕连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你何必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呢?”洪诗娜还是不愿意放弃,继续劝说他。
男人不都是很看重事业的吗,为了事业可以抛弃私人感情,她坚信这一点。
“你要是惹怒了我,我让你们洪家立刻到街头去当乞丐。”
“启泽,娶了我有什么不好,我那么爱你,又可以在事业上帮助你,难道还比不上那个女人吗?”洪诗娜越说越激动,根本就不把封启泽那些警告的话语放在心上,尤其是在谢千凝面前,更觉得自己比她强很多。
有眼睛的男人都会选择她,而不是选那个一无是处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