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现在,甚至是未来,我想好好珍惜,可是我又怕珍惜不了。我不温柔、不漂亮,没有很好的家世背景,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是男人喜欢的优点,所以我怕。”谢千凝越说越忧伤,说到最后,觉得自己是一文不值,自卑的心里猛烈的增长。
不是她对自己没信心,而是这个信心真的很难出现。
男人都喜欢有特色的女人,她一点特色都没有,而且还是个剩女,单单在年龄这一块,她就输给了很多女人,更别说其他的。
“你不需要刻意的让别的男人喜欢你,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就够了。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外貌和家世背景,而是单单喜欢你这个人。”封启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很开心,背着她,更兴奋的往前走。
原来她在担心留不住他。
这个小傻瓜,正在胡思乱想,不过他喜欢她这个胡思乱想,因为这个胡思乱想说明了她心里已经有他的位置了。
“男人都是喜欢美丽的事物,尤其是女人,女人越美丽,他们就会越喜欢。”
“那是别的男人,不是我。再说了,你也很美丽,难道你忘了吗,在温少华和谢明珊的婚礼上,你可是大大的出了风头,比新娘子还漂亮呢!”
他的苹果的确漂亮,只是她不懂得把自己的漂亮展现出来而已。
“那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的美丽,现在的我,又变成丑小鸭了。”她满脸的哀愁,忽然想到了那包被她丢下的衣服,心疼的大叫:“啊,你给我买的那些漂亮衣服、鞋子和包包,我都放在公寓里了,怎么办?”
都怪她,气糊涂了,做事不经过大脑,怎么贵重的东西随便乱丢,真是后悔啊!
“回去再拿也不迟,反正是你的。”
“可是我现在就想穿。”她诺诺的说着,有点难为情,很不好意思。
她只是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跟他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