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繁杂,靠这十二名经制正吏根本无法完成,只能逐渐增加编制外的书办来处理政务,到现在州衙已有上百名非经制吏。
捕快、衙役也有类似情况,按照制度本州只该有十名弓手、五名马快,可这点人连稍微大股点的强盗都对付不了,更别提镇压白莲教作乱了,于是只好在正役之外招收帮役(就是后世的协警啦,哈哈)。
朝廷是不会替这些非经制吏和帮役开工食银的,所以州衙从上到下都必须通过“淋尖踢斛”、“火耗”等名目收取陋规常例,用以供养这些编制外人员。
另一方面,明朝官吏的薪俸是历朝历代最低的,随着物价上涨薪俸越来越不够用,同时卫所兵包括锦衣卫的军饷又要被层层克扣,到手少得可怜,如果不捞点常例来补贴,恐怕连肚子都填不饱。
明朝商人缴纳相对低廉的朝廷正税,同时负担陋规常例,这也是合情合理并形成默契的,实际上在秦林看来有些类似后世实行的国地税分缴。
可陋规常例与明文规定的正税还是有很大不同,最大的问题就是征收存在很大的弹姓,朝廷正税大家都照规定上缴,但士绅和显贵在陋规常例上往往能够凭借权势予以逃避。
一个地方应该用陋规常例补贴供养的书办、帮役乃至锦衣校尉都是有定数的,衙门绝不会说士绅不交我就把书办辞退了,它只会把士绅拒交的陋规常例份额转嫁到平民百姓头上,从而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前段时间陆远志家肉铺子就是因为没有官场靠山,被陋规常例压得有点儿不堪重负了。
目前韩飞廉这个小旗面临的问题就是,因为有好几家和各王府镇国将军府攀关系的商户不再交常例,每月比往年少了二十两银子的收入,如果任凭对方继续抗缴,要么锦衣卫士们咬牙忍受收入降低,要不就把这部分损失转嫁给无权无势的小商小贩承担。
众锦衣校尉把那些攀附权贵的商人大骂一通,但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