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案例,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采用可以比照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司法审判,它是较“律”更为灵活的一种法律形式。
在汉代的司法体系当中,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
在中央设廷尉专理司法,审理诏狱和疑狱,丞相、御史大夫参与司法。在地方上,州为最高司法机关,州牧审理郡县上诉案件。郡、国则由太守、国相兼理司法,设决曹掾吏专理司法。而县里面,则由县令兼理司法.并设县丞佐理司法。
由此可见,汉代是典型的人治社会。
这一次,张彦颁布的法令中明确规定,凡是都按照法律办事,即使是他自己犯了法,也要受到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让新的法令上行下效,政令通畅。
张彦除了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法律之外,又废除了好几种残酷的刑罚,诸如凌迟、车裂、腰斩等刑罚,都被一律废除,只保留斩首和绞刑这两种执行死刑的方式。
各种法令在半个月内,悉数颁发了下去,这个冬天,将不会再那么无聊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转眼间,便过去半个月,自从各项法令颁布之后,张彦所统治的势力范围内,都难得有如此的平静。
一曰,张彦闲来无事,便穿着一身便装,独自一人在彭城的街头巷尾走动,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陈群所居住的巷子附近。
平常时候,张彦、陈群大多是忙于公事,自从陈群投效他以来,还从未私下和陈群聊过什么。既然都走到这里了,张彦想顺便去陈群的家中小坐片刻,与陈群一起闲聊闲聊。
谁知,刚走到巷子口,便赫然看见一辆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停靠在路边,一直延伸到陈群的府邸。
张彦注意到,这些人中大多数都穿着官靴,也就是说,与官员有莫大的关系。
陈群府门外面,陈府管家显得非常的忙碌,这边收了名刺和拜帖,那边便让家丁将马车赶往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