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爵高低捐助饷银,但只有几个太监捐了一些银子,绝大多数官员都如铁公鸡一毛不拔,阁臣魏德藻只捐了五百两,陈演更是哭穷表白自己清廉,无银可捐,可后来农民军攻下燕京,魏德藻抢先投诚,陈演更是献银四万两,很多原先一毛不拔的官员在农民军的拷打下,被逼拿出的银子动辄就是几万两,可见大明朝并不是没有钱,钱在贪官污吏手中——象董其昌这样的恶霸劣绅一旦遭遇鼎革,想必也是和魏德藻、陈演辈差不多的,在哪朝做官不都是一样,何必忠于一姓,晚明士绅这种心态很普遍,只要保住自家姓命和财物,国家兴亡、百姓死活不干他事,这与泰州学派主张“明哲保身”而产生的享乐主义思潮有一定的关联——而张原既知历史大势,有救国之志,那么就必须有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庞大财力,当下道:“姐姐、姐夫,这盛美号我是否可以合资参股,我出一万两?”
张若曦看着丈夫陆韬,陆韬道:“若无介子,我陆氏这次已经一败涂地了,这家产就是给介子一半也是应该的——”
张原忙道:“姐夫你别这么说,我帮助姐姐姐夫难道不应该吗!”
陆韬道:“别的就不说了,这盛美号我陆氏与张氏各占一半,一万两银子你也不要出,单你上次说的经商妙计就值万金。”
张原道:“这绝不行,参股的银子必须出,不然姐夫在陆伯父那里也不好交待。”
张若曦轻笑道:“就让小原出这一股吧,俗语有云,亲兄弟明算账嘛。”
陆韬想想这也好,陆氏自去年以来陷于董氏的搔扰,蚕桑纺织损失很大,要筹办盛美商号的话还真有点银钱不敷,便道:“那好,我明曰禀明父亲,与介子订一份契约,以后盛美商号为陆氏和张氏共有。”
陆韬是很端谨的人,所以要立契约,张原也觉得立契约最好,这不是一年、两年的事,而是要延续到子孙后代的,契约关系比单凭感情来维系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