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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计划【一更】(4 / 5)

当庭释放。

释放后罗艳芳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张子强“喊冤”,为了证明张子强的清白,她还当众撩起自己的长裙,露出大腿内侧一道伤疤,声称是警察为了让她招供,用刀在她的大腿上划了一刀。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大陆,林宥伦还就真的相信了,但是在90年代的香港,法制社会的基础已经建立,警方出现刑讯逼供这种事情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但香港媒体和公众居然很多人都相信了。

1995年香港终审法院开庭审理张子强的上诉案,这时候罗艳芳和律师的努力已经十分见成效,最终张子强被当庭释放。

获释的张子强并没有善罢甘休,第二天就张扬地开着他的那辆黄色兰博基尼名贵跑车,约请香港电视台记者“控诉”警察,并以冤案的名义向香港警方索赔,为此香港警方后来向张子强赔了800万港币。张子强的名字一时间在香港家喻户晓,俨然成了一个社会明星。

香港回归之后,大陆、香港两地警方加强了对张子强的监控,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将其在大陆抓捕。

当罗艳芳从电视上看到张子强被捕的消息时,立刻主动出击,她知道,按内地的法律,张子强抢劫金铺,绑架勒索,拦劫解款车,走私炸药、军火,按哪一条都可以被枪毙,而香港没有死刑,只有先把丈夫弄回香港,才可救他一命。

罗艳芳又一次使出上次欺骗媒体的伎俩,而她的眼泪煽惑起来的新闻舆论也哄哄嚷嚷了一阵子,但香港虽有不少人同情这个“弱女子”,但多数人并不乐意把张子强这个大灾星再弄回香港。

最终大陆方面并没有答应香港的引渡要求,毅然将张子强执行死刑,随后香港警方带走了罗艳芳和张子强的母亲,搜查了张氏集团的几十个地点,冻结了大部分的资产。

十分讽刺的是,在临时拘留期间,罗艳芳重金委托律师向高等法院**官提出申请,要求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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