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亲近的三哥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就更加不悦了。
“三哥啊,咱大明律法规定,严禁告赦前罪,禁止以赦前事相告言。这个杨充犯了法呢,打他板子,叫他胡说八道。”
“唔?”徐增寿两只眼睛咕噜噜乱转,以手掩口,小声道:“真的假的?有此一说?”
“当然啦,”徐茗儿在屏风后面飞快地讲了几句,然后又道:“皇大爷明令天下:除不可赦的“十恶”大罪以外,一经判决,不论轻重,以后不得以前事相告言,否则治罪。尤其是这桩案子,可是皇大爷亲自审阅修订载入大明律的喔,他犯了法了,而且是冒犯天子,打他屁股!打他屁股!”
茗儿说的皇大爷就是朱元璋,朱元璋和徐达是儿女亲家,徐达的三个女儿嫁了朱元璋的三个儿子,论辈份,茗儿得叫朱元璋大爷。徐家与皇室关系密切,茗儿也常去宫中走动,她从小生得粉妆玉琢的惹人喜爱,朱元璋也常把她抱在膝上,逗她开心的,从小她就叫朱元璋为皇大爷,并不称皇上。
茗儿的意思是说,大明律中规定,已经判决了的案子,你若不服可以再告,但是严禁你告别的案子,却把以前已经做出判决的案子搬出来纠缠不清。如果是朝廷大赦的案子,也是依此办理,判决了就是判决了,绝不允许你告其他案子的时候再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搬出来,夹缠不清地理论。
对这番话,徐增寿自然是信的,因为他的小妹喜欢看书,尤其是有点趣味姓的东西。明大诰中附了许多犯案实例,她的确是认真看过的。再说徐增寿很熟悉朱元璋的为人,朱元璋骨子里是相信以法治国的,虽然他也很注重礼制教化。
明初的《大诰》一家一本,普法工作做的比任何一个朝代都细致,为了防止一些百姓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国家律法,他在《大诰》后面附了许多真实案例,将判决结果和为什么这么判都写得很详细,由此可见他对法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