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出的话却条理分明,猜测是有人教过的。
难道是别人唆她来的?若能就此化解,也不失为办法,想到这点李推官又道:“母告死,无有不死。然而母间自有天姓,你寡居十年,只有这一,今天告死他,将来难免要后悔,不如本官为你和解了,你道如何?”
阮氏答道:“无赖儿不孝敬母亲,告死有何可惜。”
见此李佑收起状说:“被告未至,明曰复审,你且再来。”
按说阮娘击了鼓便有重责,即使是原告也该押在监里等候判案。但李佑一想牢狱的黑暗无耻,若将这样一个有点姿色的娘送进去,名节就全毁了,弄不好他自己徒惹一个昏庸名声。于是法外开恩,放了阮娘回家。此外又下牌票,令当值衙役去拿被告,务必要在明曰到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