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朋友才会这么做,难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后捅一刀子?
不知何时,洛雁在心中,也把陈易当成了朋友,把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男孩,处处透着奸诈,却屡屡帮助自己的小男孩当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帮助自己,而自己给了他什么呢?
他举报“金店劫匪”的窝点,自己事后却“冤枉”他非礼。
他找到贼三,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受伤入院,若不是那一丝运气,或许自己永远见不到他了。
现在,他又帮自己出气,难道自己真要把他抓进去?
洛雁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该怎么做啊,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欠了他那么多,非要按章办事,将他抓捕归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当公安局对他的补偿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金条就是陈易从贼三那里偷的,到头来还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艰难的为自己找了一个不抓陈易的理由。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或者说,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别让我知道!”
洛雁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
话一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看陈易一眼,起身离去。
不是说她多么讨厌陈易,而是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不想再后悔,或者说,趁后悔之前快点离开。
陈易看着洛雁决绝的背影,不由摇头苦笑。
他这种野狗一般讨生活的人,或许还真不能融进洛雁的世界里。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门中人是天生的死对头,这是从他们的生存方式就决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社会已到二十一世纪,江湖环境虽然极度萎缩,但却仍然存在,陈易从表到里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