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漠里开着一辆刚加满油的敞篷跑车似的,酷酷地用两根手指冲那驿丞一比,“驾”一声绝尘而去。
后来我发现这个办法好虽好,可是就是不太保险,随着马的颠簸我随时有掉下去的危险,最后我索姓用绳子在腰上缠了好几圈,和后面的架子绑死,这回就安全多了,那驿丞告诉我,这马跑开也不大用管,它对驿站之间的路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了,也正好解决了我不认识路的问题,只是这样一来,好好一辆敞篷跑车变成区间公交了……在第二天天大亮之后,我被下一个驿站的驿丞告知:天黑之前我有希望越过洪烈帝国的边境。在跟他打招呼之前,我已经瘫在马上了,到了换马的时候,我扎手扎脚地冲他一笑:“劳驾您再找几个人把我搭下去……”
驿丞找来几个人把我连架子抬下来,他看了看我做的那个玩意也忍不住好笑:“你这办法我倒是第一次见。”
我坐在架子上道:“有意思吧?以后你就照这个做那么几十副,谁再跑长途你卖给他,我这创意就免费给你了。”
驿丞摸着下巴道:“不过你这终究还是风吹曰晒的。”
有了他的提醒,我到了一处集市上买了一块油毡铺在架子上,这样就再也不怕阳光了,下雨的时候还能挡雨。
洪烈帝国幅员辽阔,好在他们的都城就离边境不远,饶是这样我也跑了整整一天一夜,下一个驿馆的驿丞告诉我再往前走驿馆和驿馆之间就隔得更远了,在半路上我又有新发明——找了一个三脚架固定在马鞍上,然后把缰绳拴在三脚架上,这样拨转马头就可以像开车那样转方向盘了,我就想第一批进化诚仁的猴子那样解放出了双手,可以吃东西,可以喝水,还可以手搭凉棚眺望远方。唯一的副作用就是城镇里的百姓看见我没一个不笑的。
第三天夜里,我已经到了一个完全的无人区,正西方是影影憧憧的森林,黑黢黢的深不可知,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黑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