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笔瞬间插在了一人的脖子上,另一个掐住了脖子上的穴道,两人几乎同时翻着白眼晕倒。
附近的路人顿时哗然,只不过唐龙这时也顾不得了;就好比通缉犯要比变态通缉犯要名声好一些,一个杀人犯,也肯定没有超人类杀人犯更能引起轰动。
还有一点就是,除非碰到过于强大的对手,唐龙很少会使用自己的火焰;一来保密,二来,刀最锋利的时候,往往就是藏在鞘中的时候。
至于身后的这位,除非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能力,还真是少有能对付对方的方法;那个嘻哈男见状,连忙在远处摊了摊手,似乎也知道厉害,只是远远的吊着。
唐龙见状,一声不发,消失在长街小巷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