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顾名思义,其核心便是‘能力者自治’。
能力者管理能力者,能力者具有自然人一切天然权利,以及后天义务,其自由、财产、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个人所有物不得被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侵犯……正值此时,能力者们的政治地位和权利才被人类社会正式认可,而不是像欧洲黑暗百年之时一样,沦落为人人喊打的异端和巫师。
而领主,便是能力者管理制度中所涌现出来的职业,或者说……官员。
只要建立一定的功勋,所有能力者都可以通过当地有关部门报备,并且在获得基金会认可之后,申请成为所在地的领主。
其本身有义务平衡能力者和人类社会的冲突,并且对领土内所有的能力者拥有一定的管理权;有义务阻止领地内发生的能力者犯罪案件,协助当地政权解决领地内能力者犯罪的案件。
基金会和当地政.府将承认其相关行为的合法权以及重要性。
最重要的是,获得成立‘能力者结社’的权利,能够合法的组织建立一个成员在十人以下的能力者结社。
并且根据位阶的不同,将能够招募数目不等的能力者成为自己的‘骑士’,分享自己的统治权,成为完全合法的暴力机关。
具备了一系列先决条件之后,只要让这个地区以内的能力者没有人反对,并且证明自身的管理才能和素质之后,就能够获得基金会和世界各国政府都承认的‘领主’身份,成为一座城市的黑暗世界管理者……这样制度的涌现确实是令能力者对社会的影响和破坏减弱到最小,并且获得了有效的管理。但是一直以来,各国对能力者成为‘领主’的申请却慎之又慎,能够通过并且成为领主的人少之又少。
而基金会却大开方便之门,十次申请里有九次是全票通过,和各国政府的态度呈现出鲜明的对比,耐人寻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