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
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
她的手,正按在腰间。
乔治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的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
「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地家伙还有强过我的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香港,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林天羽打了一通,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一听,全体倒地。
打人就算了,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你还很为难?还让人活不活啊?
「大家想要珠子,我知道,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强抢,肯定是行不通地,如果大家真的想要珠子,跟我赌一手吧!赢了,你们把珠子拿去……」林天羽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重新坐下来,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你很聪明,如果刚才不收枪,我想,有人会躺下的……」
「我不那样,认为,你的确让我走眼,很强,但是我,并不怕你,我可以杀了你!」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
「是吗?」林天羽呵呵一笑,眼角余光扫了下自远处震惊地看着自己地张芸,心想这下够震憾了吧!什么黑杰克和路德兄弟,应该很快会露面了,这个欲求不满春心荡漾的小寡妇,也应该被自己的魅力迷得差不多了。
不过,还差一些火候。
再火上加油,来点更香艳的!
他用手指把红酒杯的夜明珠夹起来,再放到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