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习惯性地变成了蹲在沙发旁,他吧吱吧吱地抽着指间的黄金康,烟雾缭绕,几乎将他整张脸都遮盖住。
“怎么?你怕了?”看着周末蹲在沙发旁不停抽烟的举动,闫罗王的眼中闪过一丝得逞的快意。
“哈哈!哈哈哈!”突然,周末笑了,笑得那叫一个肆无忌惮,笑得那叫一个惊心动魄,“怕?什么叫怕?在我的字典里,没有这个字!”
“既然不怕,那我开枪了!”闫罗王这话一出,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土豪金的手枪,手枪很小巧,很像白鬼用过的那把银灰色手枪。很明显闫罗王是用枪的高手,那把土豪金的手枪在他的掌中就好像是有灵性的龙蛇一样翻滚,看那架势,估计他用枪的功夫还在白鬼之上。
手枪在闫罗王的掌中翻滚了几下,突然,枪眼对准了十步开外的周末。
嘭!
闫罗王的话刚住口,一枚子弹自枪膛中飞出!
“这是濒死的感觉!”电光火时间,周末的脑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子弹飞驰的速度很快,周末想要看清除非他的暗劲能修炼到双眼,但就目前来看那是不可能的。
他只能感觉到一枚子弹朝自己飞来,至于是脚下还是眉心,他不清楚。
陡然,周末的左脚微微偏开一分,那枚子弹打在他移脚的地方,然后深入白色地板。
周末移脚的动作快若闪电,丝毫不比子弹飞来的速度慢,以肉眼的分辨能力根本看不清,而且他的脚仅仅只是移开了几厘米而已。
也正是这样,闫罗王错误地以为自己没有打中周末的脚掌。
看着依然蹲在地上抽烟的周末虽然满头大汗,但是自始至终都没有动弹一下,甚至于眼中都没闪过一点点的胆怯,闫罗王有些傻眼。
“打偏了?”闫罗王身后的一个保镖见闫罗王出枪竟然没击中周末,不由惊呼出声,其他保镖也都一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