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上的机枪扫射,没完没了。
桑普森不知道这么一会儿时间,自己这个区域的敌人又推进了多少。他左右看了看,或许是该换个射击位了。现在空出来的射击位,还有好几个。
“砰”……身后传来一声极细微的枪响。
侧着身子的桑普森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那个拿着狙击枪四处乱跑的胖子在开枪。
果然,没等他回头,胖子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爬在十米外的地方探头开了一枪,随即又折返回来,探头又开了一枪。也不管打没打中,这家伙跟兔子似地,一蹬腿又蹿到了前面。
“他妈的。”桑普森一咧嘴:“跑位还挺飘忽……”
他有些羡慕这个活蹦乱跳的胖子了。不知死活到了这种地步,也算是一种境界了。
忽然,他侧头听了听,觉得有些不对劲。
头上的机枪声,已经消失了。
桑普森飞快地探出枪一梭子扫出去,接连击毙了两个撅着屁股往上冲的杰彭士兵,这才发现,那架藏在岩石和大树之间的机枪,已经哑火了。机枪手的头盔不见了,能看见的,是大树侧面剥飞的树皮和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看看那血迹所在的位置,再看看自己所在的位置,一个让他惊骇不已的念头顿时跳进了他的脑海……他猛地转过头。在他左侧二十米外,弯曲的阵地突前的位置,那胖子飞快地探头开枪。一个杰彭上士,刚刚鼓动着身旁的士兵向上冲,就被爆了头。
这一次,胖子没有立即转移阵地,而是在原地开了三枪。
一枪一个。一名上士,一名下士,和一名刚刚架好机枪的机枪手!三道几乎同时暴起的血雾,在阳光和青绿色的丛林坡地上,凄艳夺目!
桑普森飞快地寻找着,触目所及,已经看不见一个杰彭军官……那些嗷嗷叫着,驱赶着士兵,或者疯狂地带头冲锋的军官,那些每次冲锋,都会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