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的。”
一听这话,底格斯就猛一拍手,然后转头对身后的白银卫道:“兄弟们,听明白了没有?找人,一个行商,额头有疤,瞎了左眼!”
还是之前那个军官,他走前一步回答:“明白了,主人,我这就去安排,十天之内一定将他带回来。”
“很好!”底格斯一挥手:“你这就去办。要什么东西,就和军需官说,就说是我说的。”
“明白!”
这军官就带着大半白银卫走了,这边底格斯笑道:“我这手下做事很靠谱,他说十天就是十天,绝不会超出,就算到时出意外找不到,也会给您带回最全面的消息。这十天里,您就住我这,怎么样?”
他是个马痴,也是个武痴,否则不可能成为霸主级的高手。罗林的人看起来年轻的一塌糊涂,但枪术生生比他苦练二十多年的刀术强一大截,他见猎心喜,隐隐地也起了招揽之心。
当然,这样出类拔萃的人,他不会收为手下,而是引为家族强援。至于那种动不动就杀人夺马的事,他不屑干,也不会干,那是暴发户的手法,最是愚蠢,像觉罗斯这样的家族,绝不会做这种目光短浅的事。
罗林之前得了一块天外黑晶,这时本来也想进城打造一把新的长枪,便点头:“可以。我手头这把枪已经快作废了,正想要一把新枪,这事就要你帮忙了。”
难得有现成的助力,不用白不用。
底格斯哈哈大笑,自从知道有希望得到踏燕:“小事一桩,你不说我也会给您准备。嘿嘿,说实话,你手头这把钢枪不行,实在配不上你的绝世枪术。”
他不仅爱马,还是武痴,还有强迫症,见到罗林这么一个大高手,竟然拿着一把普通的钢枪,就像是见到一个绝世美女穿着麻布衣一般,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若不是出于对罗林的尊重,早就开口说这事了。
罗林明白他的想法,哈哈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