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台单反照相机。
喜欢拍照的男人,在睡觉的地方总是少不了笔记本和单反相机。
凌霄走了过去,拔掉了单反相机的储存卡,然后将宗伟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地上,一脚就踩了下去。
行动太顺利了,顺利得凌霄都认为林美玲和阿虎太小题大做了。他还是那样认为的,就阿虎那前海豹突击队队员的身份,阿虎完全能搞定这事,根本就不需要他出手。不过他又暗自庆幸,如果没有这事,他节省了一大笔付给林美玲的代言费,而且还和林美玲成了“姐弟”。这次宝岛之行他还实现了高中时代的梦想,简直是收获巨大。
凌霄将笔记本的硬盘也扯了出来,装进了背包之中。他也相信这么一来就会彻底毁掉宗伟掌握的“存货”,因为宗伟始终不愿意放弃林美玲,他要将林美玲当成他一生的摇钱树,所以在他的目的没有实现之前,他是不会将那些照和视频传到网络上的。因为那样做的话,万一被黑客黑掉,公布出去,他半点好处都捞不到。
“就这么搞定了?看来我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特工或者神偷什么的嘛。”凌霄的心情很轻松,他向门口走去。他计划从原路返回,先穿过走廊,然后进入那间影音室,然后再从二楼跳下去,从花园翻墙离开。
开门,凌霄从门缝里探出了头去,一秒钟之后他顿时僵住了。
走廊的右侧,密密麻麻地站着一群道上成员。走廊的左侧,也密密麻麻地站着一群道上的成员。两边的人加起来,起码三十四个。这些道上成员都一声不吭地站在走廊的一端,堵住了去路。他们的手里都拿着刀具和棒球棒什么的,一个个也都是杀气腾腾的样子。
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凌霄的脑海里飞快地思索着这个问题。宗伟不可能在自己的卧房里装一只摄像头吧?那样的话就太变态了,除非他喜欢他睡觉的时候被别人看着,他玩女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