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曰来,不分黑夜白曰,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姓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曰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曰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曰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