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汪黎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江浙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汪黎华被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汪黎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汪黎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在监狱里,汪黎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汪黎华天真地想要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
在与狱友聊天中,汪黎华得知银行的金库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金库钥匙,他在狱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的过程中,还暗暗记住了一些银行的位置和银行行长的名字。
2002年9月,汪黎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国库的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因为非常爱妈妈所以要杀掉妈妈,然后一身轻松去闯江湖,这就是汪黎华的逻辑。
但在实施中汪黎华终于手软了。
他知道妈妈这一辈子为他操碎了心,每次面对妈妈已经花白的头发和日渐苍老的面容,吃着妈妈亲手给他做的饭时,冷血的汪黎华出鞘的尖刀一次次拔出来,又一次次收回去。
搞枪是王立华计划中的第二步。
王立华搞枪的目的是先抢国库,然后拉起一帮“兄弟”把北京闹翻天,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所以汪黎华从出狱后就开始了他的寻枪生涯,而且从来不避讳告诉身边的朋友“要搞枪”。
汪黎华先是在河.北和东.北搞到一些猎枪。2003年3月,汪黎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松桃县,买了3把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