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脑子里全都是秦炽炎对她的好。一个人可以一个时辰对你好,一天对你好,一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载,可是能像秦炽炎这样一直对一个人一直好,当真是相当难得的的事情。
秦渺心里都知道也都明白,但是……她心里真的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拐过弯,把哥哥当情郎,这种事情就好像是时差颠倒,得有个过程不是?
来来回回不知道滚了多少遭,床铺都被她滚得乱糟糟的,秦渺一个人躺在锦褥间,凝视着头顶上的帐子,她不知道自己对秦炽炎会不会产生男女之情。
但是要让她离开秦炽炎,她又不乐意,所以当初自己即便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没有拂袖走人。其实她是很眷恋的,熟悉的人或者事物,都是他们这样的单细胞的动物格外眷恋的东西。
就比如她对夜晚,只因为投脾气,就愿意为她出生入死。因为喜欢恋晚,会为了她捉各种各样的动物讨她欢心。她对谁,都会用最炽热的心肠去面对,单细胞动物虽然傻呆了一点,但是也有自己快乐的方式。
秦渺一整晚都在烙煎饼,翻来覆去的也没睡好,可是一晚上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天顶着个嘿嘿的大熊猫的眼睛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森森觉得不好意思。
秦乐书关切的问了两句,秦渺捧着脑袋对她说:“我就是不知道我对你哥究竟是个什么感情,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秦乐书听着这话,都觉得她哥委屈,于是就循循善诱,“我哥长得不好看?”
“好看,可是男人长得好看跟感情有关系吗?”秦渺觉得爱情这东西应该是两人先看对眼,一定要投脾气,关容貌什么事儿?
“……怎么会没关系?要是你未来的丈夫是个将军肚,大秃头,矮个子,你能喜欢?”秦乐书悲愤。
秦渺想了想好像是不能接受,大约在她的思维里,秦炽炎给她找丈夫的话,一定是个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