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风没有财之前,林二婶平日都是穿六七成新的衣服,有的还有补丁,也就是在过年才穿一下新衣服,那些新衣服也是在赶集时在路边小摊买的,二三十块一件,赵风给自己买的衣服,过一百块林二婶都觉得很贵了,没想到这次穿一万多的衣服。
一想自己穿着的一万多的衣服去帮忙洗碗种菜,林二婶的心都紧了。
林二婶一边想,一边下意识去抚一下衣服,还调整了一下坐姿,生怕坐皱这套贵得吓人的衣服。
“二婶,你不用这么紧张”钟秋妮笑着说:“赵风现在有本事了,赚的钱也多了,孝敬你也是应该的。”
“你是说,这衣服的钱,是阿风出的”
“当然啊,哪能让小蕾出呢,不过小蕾的品味就是好,穿金戴银,头饰是梵克钻石夹、那条手链光是那颗红钻,没几十万根本不用想,衣服是阿玛尼,鞋子是巴宝丽,就是她的手提包,也是路易.威登,也就是简称的LV,镯子是玻璃种的翡翠,全身行头加起来,轻易过百万,真不愧是富家小姐。”
什么过百万
林二婶闻言吓了一跳,她平日就觉得郝蕾比普通人穿得好一些,但是没想到她穿得这么奢华,难怪她平日那么注重干净,就是吃个饭,也要拿个垫巾,自己还以为她讲礼仪,原来她是爱惜她的衣服。
“这,这也太败...太浪费了吧,这钱放到银行里吃利息多好,怎么就不会爱惜钱呢。”林二婶有些心疼地说。
本想说败家的,不地转而一想,这样说不太合适。
“这没有什么,小蕾她大哥是大官,给她送礼的人多了去,再说赵风也很能赚钱。”钟秋妮假装不在乎地说。
林二婶闻言面色一变,面色有些凝重地说:“老人家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老是这样大手大脚怎么行,就是听到都感到肉疼。”
郝蕾给林二婶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