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志豪走到洋台上去站着,靠在铁阑干上望着下面的小院子。
戈珊把电筒揣在口袋里,走到那有裂纹的大镜子前面掠了掠头发,把腰带抽一抽紧,然后走出房去。
她下楼,陆老太太上楼,正在楼梯口遇见了。
「怎么了?」陆老太太微笑着问。「吓我一跳,听见唏玲晃朗响。」
「是我砸碎了两只碗,」戈珊笑着说。
「哟!让李妈来扫出去吧,在屋子里穿著拖鞋,别踩在碎磁上。」随即叫了声「李妈!」又说:「戈小姐不吃饭出去?就要开饭了!」
陆老太太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但是她对于戈珊搬进来住是非常反对的,认为这样的人「惹不起」,等于引狼入室。然而反对无效,儿子也有这样大了,管不住了,又赶着这婚姻自主的年头儿,对方又是个共产党,现在正是得势,她也只好自己譬解着,倘若有这样一个媳妇,在这乱世倒也是个护身符,不失为「以毒攻毒」。
她这种心理,戈珊非常明了,并且就连志豪也不免有类似的思想。人类是奇异的动物;即使是最隐秘最真挚的感情里,有时候也会夹杂着一些势利的成分,在志豪的眼中看来,她是这城市的征服者,是统治阶级的一员,是神秘英勇浪漫的女斗士。他不免有一种攀龙附凤的感觉。而最使她感到难堪的是:事实上她绝对没有他想象的那样重要。她的政治生命不过到此为止了,她自己知道。过去她为了党,把自己的健康毁了,而在全面胜利后的今日,她还得靠出卖她一点残余的青春给自己付医药费。这是她连自己也不愿意承认的。
她总告诉自己她并不是不爱志豪。不过她实在讨厌他那种婆婆妈妈的温情。永远小心翼翼偷偷摸摸的,认为于她的健康有碍。她需要的是一种能够毁灭她的蚀骨的欢情,赶在死亡前面毁灭她。而他不断地使她记起死亡。有时候他使她已经死了,他是个痴心的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