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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甜酸 > 第3节

第3节(2 / 8)

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

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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