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酒吧开始拥有老客户,点唱我的歌曲,还有姑娘为我送花。我变得很忙,七七却还是那么闲,很多时候,她都独自呆在家里。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孩成了我最大的心病,我一有空就思考该如何把她送回去。
我想了又想,终于在一天早晨认真地跟她说:“七七你听好了,不管你告不告诉我,我一定要找到你的家人,把你送回家。在这之前,我替你报了一个补习班,补外语语文数学,一周四天课。”
她哼哼,不讲话。
“反正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样呆在家,你迟早会生病。”我觉得自己应该强硬点。
她冷笑:“到头来你们都是这副嘴脸。”
她的脾气一向这样,我也懒得和她计较。我告诉她,我要上街去采购一些东西,她愿意留在家的话还是愿意跟着我出去透透气,悉听尊便。
但是我出门的时候,她居然还是跟出来。
她戴着那只藏银镯子,头上压一顶黑色棒球帽,mix-match得相当有型,走在街上行人侧目,她却始终皱着眉头,似乎在想心事。
我知道,她只是不想一个人呆着。
可是,她要何时才能学会主动对我开口,告诉我,在她身上,都发生了什么?
我们去了闹市区,市中心的新华书店门口乱哄哄的,都是和七七年纪一般大的小姑娘,好像在举行某个青春作家的签售。对这类所谓作家,我的观点历来是,不看不买不关心。七七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巨大的广告牌,抿着唇,不做声。
“进去一下吧。”我说,“替你买点复习资料。”
她居然没有表示反对。
我一进去就发现自己失策了,书店里围着的人实在有点多,通道被挤得水泄不通,我边高喊着借过借过,一边纳闷,难道哈利波特的作者来了么?
就是在这片混乱中,我发现,七七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