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是我喜欢的人。我甚至喜欢他米黄色的休闲衫和休闲裤,喜欢他靠着窗抽烟的样子,看得出他是一个相当有品味的人,我无意对他发火,但是我总是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再见到老麦是在市民广场,他带了一帮模特来拍外景,要赶我们走,我正滑得欢,没看到他,埋着头说:“谁先来谁玩,谁也别想赶我走!”说完滋溜溜上前,把一帮娇滴滴的女模特冲得四下乱跑。
一只有力的胳膊抓住了我,我听到他大吼说:“站住!非要我叫警察是不是?”
然后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是老麦。
老麦说:“天,是叶叶,你就像个小阿飞,现在该是上课的时间,你妈妈知道你在这里吗?”
“放开我,”我说,“我不认得你。”
“我是你麦叔叔,”他很平静地说:“我认得你是叶樊。”
“那又怎么样呢?”我说:“你省省吧,我妈都管不了我。”
“可是我看到了就不能不管,”他固执地说:“你这样子玩是很危险的,还有,你居然化这么浓的妆,要做什么?”
“不要你管!”我试图挣开他,但是我挣不开。
他却主动放开了我,说:“好了,别当着我这么多手下的面不给你麦叔叔面子,完了我请你吃必胜客去?”
“哈根达斯。”我说。
“成交!”他拍拍我的背:“坐到一边看我工作!”
妖妖插嘴说:“他真请你吃哈根达斯了?”
“对。我点了最贵的,吃完一个再一个,他眉头都没皱一下。”
“哇塞!哈根达斯的广告语可动人了,如果你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看来老麦,嘻嘻,她爱上你了。”
“爱?”我说,“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来说,这个字太沉重了些。”
“呵呵,”妖妖说:“瑟瑟你运气不好,十四岁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