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急巴巴的男生一向没好感,对布衣,我仅有的一丁点儿好奇心因为他的步步紧逼而消失贻尽。所以我承认暴暴蓝所说的:我是一个在深度寂寞中随时等待新鲜刺激的奇异女生。绝不肯也不会为谁停留。
天空是灰的好在我穿了彩色的衣裳所以看起来还不至于太坏如果不是实在没辙,千万不要离家出走。
这是我每次离家出走后最大的醒悟。
吃不好就算了,最糟的是那些天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宾馆里的床太硬,而且我有点怕。稍有响动,我就瞪大了眼不敢再睡了。
所以回家后,我差不多一直都在睡觉。这种深度的睡眠被一个又一个的电话野蛮地割断又重新坚强地连接在一起。我是不会接电话的,如果伍妈也不接,它就会一直一直地响下去。我在叮当当的铃声里强撑着睁了一下眼又继续睡去。一边睡一边做很多稀奇古怪的梦,梦到我被麦子带到很高很高的一座山上,她用巫婆一样充满诱惑的声音对我说:“七七,跳,往下跳……”
我没跳,吓醒了。
时钟指到中午十二点。
我起来洗了个脸,懒洋洋地下楼,发现林涣之竟然没去上班,而麦子端着一大碗汤正从厨房里走出来。我讨厌她这种以女主人自居的架势,没给她好脸色。
“呵,七七。”她把汤放到桌上,讽刺我说:“流浪归来了?”
“你挺失望吧。”我笑着说,“瞧,电灯泡又回来了。”
“怎么说话呢?”林涣之用筷子拍拍桌子说:“吃饭,吃饭!”
饭桌上,麦子坐在我的正对面。我知道,她一直在偷偷地看着我。看了许久她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七七你怎么吃得下这么多?”
“我饿。”我说。
“你一定要吃早饭,这是基本的常识。”她说。
“她每天中午十二点起床,早饭就是午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