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阿朵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从前的傻样。”我说。
“爱情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嘉璇你要看开些。”
“是。”我说。
“一个王乐平离开了,还有无数个王乐平冲过来献媚。”
“少他妈给我提王乐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乐队不是还做过主唱么,怎么样,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议。
“不怕吓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对你有信心。”她怂恿我。
于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我的嗓子让我自己听起来也有些陌生,还有一些久违的伤感,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别》:
我醉了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