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对我也许是善意的隐瞒让我觉得羞辱。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做在做作业的样子。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话,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爱你。”
这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爱”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小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夸张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颗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也很大。见了我,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