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珍惜,看着她不开心,我也觉得郁闷,只好安慰她说:“小Q是过份些,不过再大些就会好了,总不能一辈子这样混。别想那么多了,快吃,吃完了陪我买手机去。”
“这么急着买手机干什么?”林媚说,“书呆子又没有手机,不然你还可以给他发发短消息。”
“别跟我提起那个人。”我心里莫名地来火。
“恕我直言,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我真不知道你看中他什么!”林媚嘴里咬着吸管,拼命地摇头。
我笑笑不再说话了。林媚是不知道,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不用理由的,也许只是在高一的那一次,有个下雨的下午,他把雨披借给了我而自己冲进了雨里,他那天勇敢而充满男子汉气概的背影一直定格在我的心里从没淡去。
一个需要关心的女孩子,看上去坚强不屈,可是在内心里,总是要比别人脆弱而多情吧。
而且,齐明以前对我并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他曾经夸过我的歌唱得好,元旦的时候还送过我很精美的贺卡,我们也曾经一起说说笑笑地骑车回家。一切都是最近才改变的,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忍不住问林媚说:“你说,是不是男生都不喜欢会出风头的女生?”
“也许齐明不喜欢吧。”林媚一针见血地说,“不过你没有必要为他而改变什么,你就是你,不然活着就没什么意思了。”
我就是喜欢林媚的这点成熟。
我们吃得饱饱的,一起到商场选手机,各式各样的新款手机让人眼花缭乱,我最终还是决定选NOKIA,小而精致,捏在手里感觉很好。
“贵族啊。”林媚叹息说,“哪天唱成富婆了,可别不理我们这些平民就行。”
“瞎说。”我白她一眼,拉开背包找钱包,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着,这一来我可吓得不轻,蹲到地上,把包里的东西全倒下来检查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