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