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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的小说(11 / 12)

我问:“为什么会出事?”

“他是见义勇为。有三个小混混抢劫一个女生。”

“那女生她认识?”

“认识。”维丹利妈妈说,“他们是老朋友。”

不用说,一定是为了那个“清嘴含片”。

维丹利曾经跟我说过,为了她,做什么都可以。

这个连老鼠都怕的男生呵。

我在病房里看到维丹利,他有些苍白,但精神还算不错。见了我,很高兴。贫嘴说:“你是在电视里看到我的英雄事迹的吧?我在电视里是不是要更帅一些呢?”

“我不看电视。”我说,“错过了真是可惜。”

“现在可以替我写小说了吧!”维丹利想了想又泄气地说,“不过那样的小说也挺没劲,歌功颂德的。”

“我才不会歌颂你。”我趁他妈妈去替我倒水,悄悄地附在他耳边说:“那是为丹妮啊,要是别人我不相信你有这么勇敢哦。”

维丹利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得意地说:“作家就是想像力丰富。不过这次你想错了,我救的可是河马!”

我惊讶。

“其实不管是谁,我都会救的。”维丹利愤愤地说;“我不是表扬我自己,他们抢钱就罢了,居然扯人家女孩子的衣服,真是下流到了极点!”

我有些脸红,我很惭愧,我可以看不上一个少年的文学水平,但是我无权低估他的人格。

我替维丹利理理头发,听他告诉我说:“出院后不会再整日想着如何成一个作家了,还要好好锻炼身体,不然白长了这么高的个儿,全面发展才能叫真正的才子!”

我微笑着说:“对。”

“当然我最终的理想还是当作家。”维丹利又迂回过来:“这是我永远也不会放弃的理想。”

“那就努力吧。”我跟他握手,他的手好大,整个的包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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