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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年(1)(1 / 5)

十年

饶雪漫

亲爱的

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听歌了

我又只能一个人过马路了

想起你的时候

我已经学会不哭了

我的头发长长了

我把旧T恤扔掉了

我过上全新的日子了

当鼻尖最后一颗痘痘消失掉

我知道

我终于把你曾给我的爱情

还给记忆了

(1)

我在左边的耳朵打了两个耳洞,有微微的红肿。我穿从丽江淘来的苗族姑娘的短裙,有一个一个手工缀上去的亮片。我清晨醒来听王筝的歌,她唱: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的孩子,相信爱,灿烂得可以永远啊……

我离开木木四十八个小时。

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给我发短消息。我走的时候,他正在熟睡,我给他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五个字:我们分手吧。然后我就昂首挺胸地走出了他的屋子。那时是清晨六点多钟,夏天的阳光已经势不可挡,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我要去长江大桥。”

我以前跟木木说过很多次:“你哪天不要我了,我就从长江大桥上跳下去。”

可是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我改了口,我让司机在一家麦当劳前面停了车,我进去,要了一大堆的东西,但其实我吃不下,我只是不停地喝着那一大杯超大的可乐,一面喝一面想:我是不是该趁木木醒来的时候回去,撕掉那张纸条,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呢?

别骂我,其实认识木木以后,我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女孩。

但我最终没有回去,我灰溜溜地喝完了那一大杯可乐,灰溜溜地回到了宿舍,躺在床上灰溜溜地哭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有过很汹涌的爱情,他宠我的时候,连我的舍友都看不过去。比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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