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张潦草的原著民地图上,淙淙终于找到了龙目岛。它看起来像一颗煮熟的鸡心,散发着一股烧焦的气味。岛上有三十八处火山,其中有些一直是活火山。湿润的空气以及丰富的热量,使山上的植被生长得非常旺盛,几乎一直长到山顶。较矮的山坡上是森林或者庄稼,还有种类繁多的动物,尤其是鸟类和昆虫。
岛上的居民生活富足,甚至近乎奢华。女子们穿金戴银,从手腕到手肘上挂满了银饰,
脖子或耳朵上戴着银币,一串十二个。她们衣着艳丽,繁复,但并不整洁,也不精细。那种简陋的华丽就像岛上的太阳光,粗暴喧嚣,令人无从闪躲。
但她对于这种漏洞百出的华丽却非常喜欢。完美并不令她神往,相形之下,破绽反倒更充满诱惑。
第一次来到龙目岛时,她就知道,自己会喜欢这里。这一次造访似乎并不唐突。
在起初的日子里,她极力掩盖潜藏于内心深处的意图,只是像一个旅人那样专心欣赏风景。直到她又在梦里看到了春迟——春迟的眼睛仿佛没有盲,在比夜晚更寒冷的梦境里,那双明亮的瞳仁像黑洞洞的枪口一样无情——春迟猛然捏住她的手腕,说:
“淙淙,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对着春迟莞尔一笑。醒过来,她终于知道,自己来这里做什么。
两周后,她已经进入岛上的军营,等待部落首领的接见。
她虽两手空空,但信心十足。美色便是她的资本,在过去许多年里她还从未失手过。她漫不经心地出现在营地附近,慵懒的神情好似一头迷离的小鹿,谁见了都会心旌荡漾。
金棕色头发,肌肤如雪,眼仁好似薄荷般剔透,她是天生的猎物,能使藏裹于深处的欲望发酵,酿出令人迷狂的烈酒。
士兵擒住她,企图凌辱她。
“把我献给你们的首领吧,他会给你们的,比你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