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恋情的终结》也常常被认为是格林最自传性的作品)也许比毛姆先生的作品反响还要大。他总是不经意地透露了一些什么,格林作品中很少出现作家形象,除了莫里斯,印象中《问题的核心》中还有一位诗人。但是没人知道这件事情,那名暗恋别人妻子的诗人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似乎诗人这个名称仿佛红字那般恶劣,羞于向人提起,只当是一个秘密似的与最亲密的人分享。
在访谈中,伯吉斯谈到几句奥登的诗歌:“敢情在这场合,我不得不——多像格·格林,多有失身份!——/抓起我手提包里的酒瓶/痛痛快快地喝一口提提神。”“像格·格林”究竟是怎么样子的?伯吉斯眼中:格林在阳光里气色很好,七十开外,八十不到,他长得不胖,腰板挺直,动作灵敏。一双蓝眼睛在这阳光里很惊觉。格林本人则认为“像格·格林”似乎是指他小说中塑造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人物——在遥远的异国走下坡路的白种人。我为自己选出一个作家最能代表20世纪的英国,但是随手翻过一遍格林的作品,无论是消遣的,还是严肃的,能找到几部是发生在英国本土的?仅仅是《布莱顿硬糖》和《恋情的终结》,别的我都不敢说了。《第三者》在维也纳,《权利与荣耀》在墨西哥,《人性的因素》在南非。而有些评论家认为格林把《问题的核心》的故事放置在西非殖民地上发生只是为了炫耀某种“外国背景”,它的故事同样可以发生在伦敦,而且可能性更大。
这里就一个间隙。在我看来最具有英国味道的英国作家常常不在国内生活,就像波洛先生最著名的两个案件是发生在尼罗河和伊斯坦布尔的,而007大部分是美国人在玩弄。在《权力与荣耀》当中,牙医坦奇先生给依然住在伦敦的前妻写信,其中不无缅怀的成分,小而玲珑的花园,甜美的威士忌等等都成为了思乡的符号。所以我认为《问题的核心》的背景设置是合理的,格林习惯把人物放在陌生的地方,其中体现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