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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1 / 6)

我们分手吧,韵锦……

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三年多了,准确来的说是41个月,她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人,那个声音。她拉开抽屉,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兰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地,带点刺痛。他给她带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尤在耳边,可是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讯。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从此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可有一次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伤得多深。”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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