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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 / 4)

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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