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状。
过了一会,一个侍应生给他送来一杯酒,他正想说我还没点啊,侍应生指了指吧台的方向,用英语说:“是那位女士为您点的。”
他一看,Grace在吧台边向他挥手致意,他也向她挥挥手。
因为待会还要开车,他不敢多喝,也怕一下子喝完了又得花钱买,只把酒杯端在手里消磨时间,偶尔抿一小点。
他看见吧台边那两位女士手里也有酒,但他没看见是哪位绅士为她们点的。
他就坐那里看酒吧里的各色人等,发现都是些有钱有闲人,穿得很漂亮就不说了,动作也都很优雅,女人全都是袒胸露背的晚装,男人都是衬衣领带,有的还穿着西服。
男人占一大半。
中年男人又占男人的一大半。
最奇怪的是有些人还带着手提电脑,这就让他搞不懂了,如果是来社交的,为什么又带着手提电脑呢?难道现在酒吧变成了做学问的地方?早知道如此,他也该带着自己的手提电脑来这儿写作业的,这么干坐着,多浪费时间啊!
乐队前面的空地上有人跳舞,他想那空地大概就是所谓“舞池”吧,一个没水的池子。
舞池不大,跳舞的也不多,只几对,不是他在电影上看到过的那种乱蹦乱跳,而是很平稳很缓慢的舞步。
坐了老半天,都没故事发生。
他百无聊赖地去了趟洗手间,结果回来就发现形势起了变化,Grace下了舞池,被一个白人帅哥搂着在跳舞,但云珠还坐在吧台前,面朝着舞池这边,很失落的样子。
他也很失落,为什么没人请云珠跳舞?难道美国人不觉得云珠很漂亮?他想过去英雄救美,邀请云珠跳舞,但他不会跳,可别搞成“狗熊揪美”了,再说云珠预先告诫过他,不能暴露身份的,他只好坐那里干着急。
又过了一会,云珠终于被人请去跳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