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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节(1 / 6)

04

爱上初恋对象可以是一分钟的事,但忘掉初恋对象却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后,至少花了半年时间纠结于"如果我不提分手,她会不会与我分手"这个问题上。

是啊,两个人处得好好的,干吗要无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脸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理由提分手,都是对人家一记响亮的耳光,谁受得了?你一个堂堂男子汉,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吗?况且人家对你还仅仅是同意分手,并没主动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才出重拳报复他的,不然的话,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干吗说那些伤人的话呢?这太不像林芳菲的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这百年好合的事给搞砸了,真是阉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证实的确是自己搞砸了的话。

于是,他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诚惶诚恐地询问是不是自己伤害了她,诚心诚意地道歉,又把心迹表白一番,说那时提出分手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刚把"试探"的意思说出来,他马上就后悔了。爱情是能试探的吗?你对人家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于是他又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本着"三十六计,坦白为上"的原则,彻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动机:主要是太爱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试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里是不愿意分的呀!难道你连这也看不出来?

一连写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边都没反应,打电话也不接,其他联系方式更是让他连边儿都没摸到。那时他真是悔思如泉涌啊!几乎每天都会发现自己昨天做错了事,不该那样说的,怎么能那样说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吗?结果他又写了一封信,试图改正昨天信里的错误,但到了第二天,又会为刚发出去的那封信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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