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LILY玩了一会,就说要回去了。海伦见餐馆是没什么好玩的,也不强留,只问LILY想不想带点东西回去当晚餐。LILY说刚才那个炸大虾很好吃,想ORDER一个。海伦正要去冰箱上层拿那种裹了面粉的大虾,BENNY已经眼疾手快地拿了几个,放进油锅里了。
海伦站在那里,看他精心地翻动炸在油锅里的大虾,好像生怕炸糊掉了一样。他那份细心,用在她身上时,她感到那样熨贴,好像心里那些小摺子都给熨平了一样。现在他把这份细心用在LILY身上,就有点象是一个滚烫的熨斗猛地碰在她心上,有种刺痛的感觉。
过了一会,他把炸好的大虾拿出来,沥干了油,用白色饭盒装好了,还放了两个专门跟大虾的SAUCE在里面,然后打好了包,提出来给她。她觉得他这样做有点欲盖弥彰,他干嘛不自己给LILY呢?还要先给她,搞得象出ORDER一样。
她把LILY送出餐馆,开玩笑一样地问:“怎么样?看中了谁没有?”
LILY笑着说:“都不错,几个人都不太象土著广东人,不是那种皮肤黝黑、嘴巴突出、鼻子塌陷的马来种。BENNY说他姓曾,是曾子的后代,可能是很早以前,祖先从北方逃难到广东去的。”
“都不错,总不能都泡了吧?”海伦自己也好笑,在餐馆干了这一段时间的收获之一,就是满口“餐馆国语”。
这个“泡”字,以前听都没听说过,现在用起来也轻车熟路,一溜就出来了。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个“泡”字着实形像。如果用“爱”,似乎又太严重了;用“谈”,火候又不够;用“追”,倒是可以表现心情之急迫,但只有“泡”才能表现出那种四面出击,铺天盖地,持之以恒,软磨硬缠的气势。
LILY说:“老板是公民,但矮了一点;阿SAM身高合格,但有点女人气;那个马来西亚小男孩好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