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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欲(尘埃腾飞) > 第3~4节

第3~4节(2 / 12)

,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走向死亡,那感觉简直是在受酷刑,所以陈霭打死不去儿科。

外科也呆过,开膛破肚的,看了连肉都不敢吃,猪内脏就更是免谈。记得有天正做着手术,手术台上的病人就没气了,医生让一个实习的男大夫上去做人工呼吸,只听“啪”的一声,病人肋骨断掉一根,“啪”的一声,病人的肋骨又断掉一根。陈霭听得毛骨悚然,只得在心里祈祷这位危重病人走了就走了,别再回过气来,不然的话,肋骨断了这么多根,剩下的日子会更加受罪。

于是陈霭选择了脑系科,这里的病人大多是老家伙,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万一治不好,我也能脱身,至少可以自我安慰一番,比较容易自欺欺人一点。

其实脑系科也有很恐怖的场面,不过那时陈霭已经选定了科室,没法改变了。

话说有天来了个重病人,需要立即开颅。那可是个重体力活,都是派男大夫上。那位男大夫好大的猛力,把钻子钻进病人的脑骨里拔不出来了,男大夫只好用一只脚蹬住病人,双手握住钻子往外拔。钻子拔出来了,病人也被蹬倒了。有经验的老医生慌忙抢到窗前,拉上窗帘,怕万一有人看见,传出去吓坏人。

俗话说“条条蛇咬人”,几乎每个科室都有残酷的场景,陈霭恨不得转行去学农田病虫害防治,那个专业多好啊!治死的越多,功劳越大,人越开心。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医学院都毕业了,人也二十好几了,再去改行也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走到哪头是哪头。

看来缘分的“缘”字,从陈霭选择科室的时候就开始动笔写就了。

想想真玄乎啊!如果不是进了脑系科,赵亮的父亲就不会成为她的病人,那么赵亮也就不会到她的诊室里来,他们俩就不可能认识了。

这么巧的事被她撞上了,令陈霭不得不对“缘分”二字肃然起敬,从一开始就觉得跟这个赵亮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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