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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闪婚(3 / 26)

以安排自己的生活。他身体现在虽然不方便,但他有律师、有朋友,大家都可以帮他!

对方律师马上反击:这是立嘱人的意愿,蔡东萍女士是高纯的亲人,她受立嘱人的委托承担管理责任,不仅天经地义,而且合理合法,任何人元权干预。

高纯的律师试图插话,用手势阻止周欣,但周欣执意争论,双方之间的气氛顿时紧张。她连有这么个弟弟都不愿意承认,她有什么资格管理高纯的生活管理高纯的财产,她怎么可能为高纯负责,怎么可能尽亲人的义务!对方律师有条不紊:蔡东萍女士管理高纯的生活和治疗事务,并且管理他接受的遗产,是立嘱人授予的权利,也就是法定的权利。我想问一下:你们究竟谁是高纯的法律代表,是你,还是他?对方律师显然烦了周欣,开始质疑周欣的参与资格,试图将她排除在会谈之外。高纯的律师连忙插话进来,为周欣圆场。

啊,她是高纯的代表,高纯是委托她来找到我们的,现在,我们共同代表高纯。对方律师依然咄咄逼人,不客气地说:我希望我们的协商,是在法律的框架和范畴内进行的,过多从感情和义气出发谈论问题,就没有意思了,也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高纯的律师看了周欣一眼,周欣闷声不再说话了。高纯的律师将那一纸补充遗嘱,默默地从桌上推到她的面前。也许这时候他和周欣都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纸薄薄的补充遗嘱,将给接下来的事情,带来多少麻烦。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周欣直接去了医院,她在高纯的病房里没有见到高纯,高纯的病床不知何故竟然席褥一空。她出门去问hushi,才知道病人已经被病人的亲属搬到楼下的大病房去了。

大病房就是十多人共住的经济型病房,高纯入院时就住在这样的病房里,他父亲的钱人账后周欣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把他搬到了三楼的单人病房。高纯病情重,生活不能自理,二楼的医生力量配得较强,周欣和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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