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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4 / 10)

便连扶带劝,把泪流满面的仇慧敏搀出了大厅。

当仇慧敏的哭声在审判厅门外消失之后,法庭传唤凌信诚的保姆第二次出庭,保姆第一次出庭是为了叙述优优与孩子的紧张关系,而这一次则是作证孩子两次发病时优优在场的情形。证明优优确实进入过案发现场的还有钱志富的一篇证词,因为开庭前公诉方没有找到钱志富本人,无法通知其到庭,所以他的证词只好由法庭工作人员代为宣读。那篇证词实际上是公安机关找其谈话的一篇笔录。

被梅肖英抓住不放的,就是这位保姆的发言,还有钱志富的那篇笔录。

保姆的证词照例先由检察官予以提问,他的提问意在指引作证时口齿不甚清楚的保姆进一步强调出证言中的某些细节。

检察官问:“证人,孩子第一次中毒发病那天,你是否一直在家?”

保姆说:“我一直在家。”

检察官问:“你一直看着孩子吗?”

保姆说:“是的,那天小诚,啊,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家里,孩子只能是我看着。”

检察官问:“你刚才说那天你下楼去给凌信诚送过衣服,是谁让你去的?”

保姆指指被告席上的优优:“是她让我去的。当时司机老杨打电话上来,说他就在楼下,因为楼下不让停车,所以让我们赶快把小诚的衣服送下去。她就让我去了。”

“你刚才说孩子只能你带,而被告人又不能接近孩子,那照理应该由被告人去送衣服,让你留下来看着孩子,你当时没有提出来你走不开吗?”

“我,我提没用的,我是给人家做工的,人家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我没有办法的。”

“你下楼去送衣服以后,家里还有谁在?”

“只有她在。哦,还有乖乖。

“你下楼前孩子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生病的样子?”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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