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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刘川入狱(1 / 15)

因东照金库大劫案一千二百万元巨款而反复纠缠的所有恩恩怨怨,在此一刻,终于尘埃落定。

该有的和不该有的,每个人都进入了自己命定的结局。

我最先听到的,是关于单成功的消息。单成功于这一年的夏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三日后,在东照被执行了枪决。

其次,是单成功的妻子,在北京的明光医院里,经过三个月的治疗,终于苟全了性命,被一个从东照农村过来的远房亲戚接走了。那位亲戚一同接走的,还有刘川三个月前为伤者存在医院的治疗费用。两位伤者住院治疗花去将近六万,伤势较轻的邻居出院时又拿走了一万,账上还有五万多元的余款。

除了脸上身上留下多处焦皮烂肉的疤痕之外,这次烫伤给单成功的妻子带来的后遗症,主要表现在精神方面。也许她的心理基础和性格类型已经具备了这种条件,经此刺激当然就更加疯疯癫癫。亲戚接走她时,她的目光呆滞无神,口中胡言乱语,就像练了三个月法轮功走火入魔一般。

据明光医院的医生观察,来接她出院的那个人是个很穷的农民,他对能接走这位远亲和这五万元现金似乎感到非常幸运。五万元对于一个穷困地区的农民来说,确实是个机会,否则他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攒到这个数目。

关于小康、单鹃和刘川三人各自的案子,也在单鹃母亲出院后不久,连同刘川家住宅车辆被盗被毁和季文竹被殴等案,一并审结。

范小康,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无期徒刑。

单鹃,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毁坏公民财产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刘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范小康、单鹃、刘川三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范小康和单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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